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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时间:2018-06-19 16:16 来源:未知 作者:通讯员

  近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获悉,为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贵州省将通过进一步加大职称评审简政放权力度、推进分类评价等系列措施,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并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助力脱贫攻坚。

  为进一步加大职称评审简政放权力度,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贵州省将高、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行业主管部门、地区、用人单位及社会组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建本行业相关系列(专业)省级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相关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并鼓励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大型企业自主开展本单位主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授权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组建贵州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经济系列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根据工程系列涉及专业多、领域广的实际,贵州省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暂时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待条件成熟后,授权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社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省直无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贵州省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

  据了解,各市(州)在做好现有工程、卫生、农业、中小学教师等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建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地区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管理,可向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县(区)、用人单位授权开展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相关授权管理办法由各市(州)制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为进一步推进分类评价,今年贵州省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已出台分类评价条件的工程系列交通、林业、质量等专业及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应使用已出台的分类评价条件开展评审。未出台分类评价条件的行业(专业),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抓紧开展工作,尽快研究制定出台分类评价条件。

  今年,贵州省继续实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倾斜政策,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助力脱贫攻坚。在职称评审中,适当向经组织选派到农村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直接提供技术服务的人员倾斜,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是否转化为生产力、转化为农民收入、转化为贫困地区摆脱贫困的动力。在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等战略行动中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技术突破、解决重大科研技术难题,以及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成效显著、带动农户增收致富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8年起,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四个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相应的省级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同时,资格证书由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用印发放,证书审核由用人单位自行开展。

  根据国家安排,从2018年起,工程系列中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的中、初级职称通过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取得,不再组织评审,高级职称评审仍按现行制度执行。(记者 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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