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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外法官共商司法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2018-07-07 06:34 来源:未知 作者:通讯员

  中新网贵阳7月6日电 (记者 杨茜)通过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在6日举行的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8年年会法官与生态文明分论坛现场,与会嘉宾如是说。

  巴西国家高等法院法官、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委员会主席、全球环境司法研究所创始成员安东尼奥·赫尔曼·本杰明认为,生态文明不能是空洞概念,清洁水源的保护和森林保护是重中之重,否则生态文明就会成空中楼阁,水体、森林是生态环境的支柱,也是生态多样性赖以存在的基础。

  安东尼奥·赫尔曼·本杰明说,生态建设有一个“低消耗原则”,就是不强调增长,而更多强调低消耗。中国《森林法》就体现出中国以保证森林消耗低于森林增长,确保不透支森林资源。

  十八大以来,中国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位置,不断完善环境立法,持续强化环境执法,切实加强环境司法,各级法院不断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促进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发展,推动中国环境司法不断向前发展。

  贵州省是中国最早开展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实践的省份。2007年11月20日中国第一家环境保护法庭——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和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成立。截至2017年8月,贵州已在省法院、9个中级法院、19个基层法院设置了环保法庭。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说:“各国法官应加强交流,并以实现公平正义和执行环境法律、推动环境法制体系的完善为己任,通过司法裁判回应民众关切,保障民众环境权益,以最严格的法制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通过制定与环保相应的法规,让司法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可以让司法部门在损害环境事件发生前做预防性措施,事后有惩罚性措施以及立法等,多角度推进生态文明法制建设。

  贵州省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共受理各类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020件,涉案1606人,环境资源行政案件4116件,审结2923件,环境资源立民事案件194件,审结138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9件,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已成为比肩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司法内容。

  贵州省先后出台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加快实施“青山”“碧水”“蓝天”“净土”四大工程。2017年完成退耕还林477.4万亩,治理石漠化面积2520平方公里;开展十大污染源、饮用水源地“双源”治理工程,启动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实施草海综合治理五大工程,全面取缔乌江等流域网箱养鱼;累计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71台、385.9蒸吨,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5.9万辆,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746万吨;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478件群众举报投诉件全部办结,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级环保督察巡查实现全覆盖。

  美国夏威夷也成立了环境法院。夏威夷州最高法院法官麦克·威尔逊介绍,该州制定法律来保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并制定一系列与环境相关的普法政策,提高大众对法律和环境保护关系的认知。

  与会嘉宾认为,司法在环境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需要不断完善环境立法,持续强化环境执法,加强环境司法,各级法院加强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促进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发展,以此推动全球环境司法不断向前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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